海内外音乐水平考级少儿声乐大赛的通知
(长春赛区)
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为响应国家推动文化繁荣兴盛的号召,丰富少年儿童音乐生活,展示新时代少年儿童的精神风貌,倡导积极向上的价值观,中央音乐学院将举办“年中央音乐学院海内外音乐水平考级少儿声乐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安排
1、大赛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初赛
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将组成大赛评委会选派评委会专家至各地参与初赛的评比工作,以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公开。
初赛演唱曲目:共两首,其中必选曲目一首(为《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少儿声乐考级曲集》或旧版曲目单中作品)、自选曲目一首。(考级曲目在文章最后部分)
第二阶段:复赛初赛一等奖的选手进入复赛。复赛采取视频评选方式进行,参赛选手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与U盘形式的演唱视频材料快递至长春考级办公室。
复赛演唱曲目:自选曲目一首(可与初赛曲目相同,演唱时间4分钟以内)(考级曲目在文章最后部分)
第三阶段:决赛决赛由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承办,选手从复赛中产生。决赛地点为深圳。
1、决赛演唱曲目:自选曲目一首(可与初、复赛曲目相同,演唱时间4分钟以内)(考级曲目在文章最后部分)
2、比赛章程及比赛规则由大赛组委会制定。
3、参赛条件
凡在年至年出生的世界各国少年儿童均可报名参赛,按年龄分为A组、B组、C组。
A组:年至年出生;
B组:年至年出生;
C组:年至年出生。
4、奖项设置
一等奖(若干名)
二等奖(若干名)
三等奖(若干名)
优秀奖(若干名)
5、奖励办法
初赛获奖选手由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初赛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由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复赛获奖选手由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颁发决赛入围奖。
决赛获奖选手由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及奖杯;决赛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由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二、参赛范围
不限制是否是中央音乐学院考级的考生,都可以参加此次比赛
三、报名费用
初赛报名费:元/人
复赛报名费:元/人
决赛报名费:元/人
四、报名安排
1、报名材料
初赛:
①参赛报名表;
②参赛者身份证件或者户口页或者护照复印件1份;
③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照片背面请标注姓名及联系方式);
④填写好个人参赛信息的评分表,共3份;
复赛:
①参赛报名表;
②参赛者身份证件或者户口页或者护照复印件1份;
③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照片背面请标注姓名及联系方式);
④复赛参赛视频要求:录制好的视频应拷贝至U盘内上交,视频格式为mp4或者avi,参赛视频文件以“姓名-组别-参赛曲目”命名;录制环境安静,画面、音频清晰;演唱视频不得后期剪辑和音频调整,演唱者的身体正面应完整清晰地出现在画面中;
⑤填写好个人参赛信息的评分表,共3份;
决赛:
①参赛报名表;
②参赛者身份证件或者户口页或者护照复印件1份;
③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照片背面请标注姓名及联系方式);
④填写好个人参赛信息的评分表,共3份;
注:报名材料及曲目可登陆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官方网站
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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